房屋买卖委托书公证流程办理

2024-05-18 20:12

1. 房屋买卖委托书公证流程办理

法律分析:办理房产委托公证需要以下步骤:
第一步,首先提出公证申请。当事人需要向有管辖权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将申请表填写完全,并提交房屋买卖合同、个人身份证件、产权证明及其他相关证件材料;
第二步,公证机构对当事人提交的公证申请进行受理。公证机构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将予以受理;
第三步,需进行公证审查。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的同时,必须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不完备或有异议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
最后一步,是出具公证书。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公证书按司法部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房屋买卖委托书公证流程办理

2. 房屋买卖委托书公证流程办理

委托人办理房地产委托公证时,应当亲自向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1、委托人为个人的,应当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委托人为法人组织的,应当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草稿(可提供代理服务)及与受托财产有关的证明材料,如房地产权证、按揭贷款合同、购房合同等;3、公证人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一、申请证据保全公证应提交的材料
保全证据公证,由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或法人的注册地和申请保全的证据所在地的公证处受理。申请人应在诉讼发生之前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同时还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身份证明。法人单位须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公民须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明。
(2)需要保全的证据以及能够证明该证据可能灭失或不易保存的证明。
(3)保全证据的目的和用途,以及申请人和证据事实有关联的证明或材料。
(4)如申请保全的证据是证人证言,证人应亲自到公证处,或由公证员亲自到场。证人还应向公证处提交有关身份证明。
(5)如申请保全的证据是物证,应提交有关物品样品、说明、所有权证明等证明材料。
(6)公证处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证据保全公证是指诉讼开始前。证据保全公证的内容包括证人证言、书证、物证、视听资料、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财产清点记录、合同中约定的标准样品、市场抽样调查情况等。
二、合同公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当事人为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身份证明。如委托他人办理,还须提供经公证机构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但收养、保证等应当由本人办理。
2、当事人为中国内地法人:
(1)公司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4)公司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
3、当事人为境外法人:
当事人为外国公司,所提交的材料(商业登记证或注册证书、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等)需经当地国家公证人公证,并经中国驻该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办理认证。
4、合同若干本。
5、如涉及有关财产的,提供财产权利凭证。
6、如涉及夫妻关系、亲属关系等,提供夫妻关系、亲属关系的证明资料。
7、如涉及财产共有关系,提供共有关系证明,共有人应到场确认该财产处分行为。
8、承办公证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要求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
9、公证员审查后认为仍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3. 办理房屋买卖委托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房屋买卖委托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4. 办理房屋买卖委托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首先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其次公证机构办理授权委托公证。
其中,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八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5. 办理房屋买卖委托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办理房屋买卖委托公证需要根据法律的规定和公证机关的要求提供材料。
通常来讲,委托人办理房产委托公证,必须亲自携带房产委托书到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并向公证机关提供下列材料:
(1)房产委托公证申请表;
(2)委托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人为法人的,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
(3)房产证原件;
(4)房屋买卖合同;
(5)授权委托书;
(6)受托人的身份证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办理房屋买卖委托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6. 办理房屋买卖委托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向房屋所在地公正机构申请办理公证,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2、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3、申请公证的文书;
4、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如不动产登记证书;
5、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法律依据:《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八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7. 如何办理房屋买卖委托书公证?

一、关于房屋买卖委托书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条规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房屋买卖委托书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所有权人 (委托人)将办理房屋买卖的权利授予受托人的行为予以证明的活动。根据《办理房屋委托书公证的指导意见》第五条的规定,房屋委托书公证有两种:一是仅对委托人的签名(印鉴、指印)和签署日期进行证明;二是对委托人的委托行为以及委托人的签名(印鉴、指印)和签署日期进行证明。实践中,公证机构一般仅对委托人的签名(印鉴、指印)和签署日期进行证明,因此本文仅就此种情况进行梳理。办理房屋买卖委托书公证主要包括两个步骤,一是准备资料,二是办理公证。
二、关于房屋买卖委托书公证的办理
(一)准备资料
根据相关公证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及《办理房屋委托书公证的指导意见》第六条的规定,办理房屋买卖委托书公证,委托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委托人主体身份证明
(1)自然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单身证明等)(鉴于民政部已通知除对涉台及部分国家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但部分地区实践操作有异,具体是否提供“单身证明”建议询问公证机构(1))
2、受托人身份证
3、房屋委托书文本(具体书写可询问公证处工作人员,可由公证处代书)
4、房产证、土地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房管部门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购买房屋的无需提供
5、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办房屋委托书公证,按照法律、法规或者章程规定需要审批的,应当提交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或者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6、监护人申请办理以处分被监护人所有的房屋为内容的委托书公证,应当提交享有监护权的证明材料以及为被监护人利益而处分房屋的保证书
7、委托人为被羁押人员的,应当注意审查委托人是否可以处分委托书所涉及的房屋,必要时可以向有关部门核实。处分已设定抵押权的房屋,应当在处分前征得抵押权人同意
(二)办理程序(2)
1、亲自办理
根据《办理房屋委托书公证的指导意见》 第三条的规定,委托人申请办理房屋委托书公证,应当亲自向公证机构提出,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如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夫妻双方同时委托并一同到公证处办理。
2、填写公证申请表
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的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
3、制作询问笔录
根据《办理房屋委托书公证的指导意见》第八条、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房屋委托书公证,应当询问委托人并制作询问笔录。
4、出具公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规定:“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引用资料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当事人申请办证公证程序.四川省成都市律政公证处

如何办理房屋买卖委托书公证?

8. 房屋买卖委托书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分析:房屋买卖委托公证需要的材料有:个人身份证件(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件)、受托人的身份证件、房地产证或房产买卖合同书、房产完税凭证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