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附加税,地方教育附加税的税率分别是多少

2024-05-19 01:36

1. 教育附加税,地方教育附加税的税率分别是多少


教育附加税,地方教育附加税的税率分别是多少

2. 教育附加税,地方教育附加税的税率分别是多少

1、教育费附加税的附加率是3%。
计算公式:应缴的教育费附加税 = (实缴增值税 + 实缴营业税 + 实缴消费税)× 3%
2、前全国对地方教育附加并未强制性统一,已开征地方教育附加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征收标准也不尽相同,有1%、1.5%的,也有2%的,2%为上限。
开征时间也不同,比如浙江温州2006年7月就开征,税率为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2%,而广东省则2010年才开征,税率为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1.5%。

扩展资料
1、教育费附加的缴纳方法
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后改为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教育费附加率为3%,分别与产品税(后改为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
凡缴纳产品税(后改为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除按照《国务院关于筹措农村学校办学经费的通知》[国发(1984)174号文]的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外,都应当缴纳教育费附加。
2、教育附加税的申报期限:
教育费附加随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规定的申报时间向当地地方税务机关申报。
3、教育附加税的缴纳期限:
同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三税"的纳税期限一致,在缴纳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同时缴纳教育费附加。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教育附加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地方教育附加税

3. 地方教育附加税率一般是多少

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率是2%。地方的教育附加是指依照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来相应相应的战略,以增加地方教育资金为目的一项发展性政策,各省市都必须要严格的积极的执行,并且针对可能出现及时地反馈。
一、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率是多少?      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率是2%。根据税务机关规定,纳税人根据当月实际缴纳的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分别乘以当地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7%或5%或1%)、教育费费附加税率3%、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率2%,得到企业当月应交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增加地方教育的资金投入,促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事业发展,开征的一项地方政府性基金。二、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的管理规定是什么?      1、教育费附加由税务局负责征收。      2、纳费人不按规定期限缴纳教育费附加,需处以滞纳金和罚款的,由县、 市人民政府规定。      3、海关进口产品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教育费附加。三、地方教育税收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1.健全教育税收法纪,严格依法治税      教育税收同国家其他税收一样,是一项极其严肃的工作。为此,必须建立健全教育税收法纪,严格依法治税。与此同时,还应健全教育税收征管具体工作中各项规章制度,以彻底改变全国在教育费附加征管中存在的依人治税的状况。      2.合理确定教育税收的计征对象、范围相比例并保持相对稳定      教育税收的核心是征税对象、范围和比例的确定。在确定时应该坚持一方面要能够有力地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另一方面要考虑到企业事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经济承受能力。      3.完善教育税收征管体制,杜绝偷税漏税抗税和截留挪用教育税的现象教育税收要按照统一征收、专户存储、教育部门统筹分配使用的原则去规范征管行为。要对违反教育税法的偷、漏、抗及挪用截留教育税行为进行严肃处理,要绳之以法。      4.加强教育税收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纳税积极性和自觉性      征税是运用国家权力强制进行的。但为了减少教育税收中的矛盾和冲突,应该加强对教育税法的宣传教育,增进人民对教育税收重要性的理解和对税收工作的支持,从而使公民形成健康的纳税意识,并养成自觉依法纳税的习惯。      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率是有着明确的要求的,各地区都需要针对税收的问题进行严格的遵守。国家执行教育税收是为了更好的开展各项教育的行为,并且依照我国的经济发展状况和当地的政策对税收的政策和相关的税率进行相应的调整。

地方教育附加税率一般是多少

4. 2017年教育费附加税率

 2017年教育费附加税率
                      教育费附加税率是对在城市和县城凡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实际缴纳的三种税税额征收的一种附加。根据国务院国发(1986)第50号文的有关规定,教育费附加是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分别以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同时缴纳。下面是我整理的2017年教育费附加税率,欢迎阅读!
    
     1、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的缴纳人有哪些?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规定,凡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城建税的纳税义务人和教育费附加的缴纳人。根据《国务院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的通知》(国发【2010】35号)决定,自2010年12月1日起,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以下简称外资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2、 《国务院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的通知》(国发【2010】35号)中的2010年12月1日是指税款所属期还是征收期?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外资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03号)规定,对外资企业2010年12月1日(含)之后发生纳税义务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以下简称“三税”)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对外资企业2010年12月1日之前发生纳税义务的“三税”,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即2010年12月1日指的是税款所属期。
     3、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的计征依据和缴纳环节是什么? 
    答: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以纳税人、缴费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为计征依据,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同时缴纳。
     4、 城建税税率、教育费附加率是多少? 
    答:我市城建税的税率分为两个档次:
    纳税人所在地在莞城、东城、南城、万江所辖区域内的,适用税率为7%;
    纳税人所在地在东莞各镇所辖区域内的,适用税率为5%.
    教育费附加率全市均为3%.
     5、 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消费税、增值税,是否需要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答:根据《关于贯彻执行几个具体问题的规定》(财税字〔1985〕69号)的规定,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消费税、增值税,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6、 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是否退还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实行先征后返等办法有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72号)的规定,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一律不予退(返)还。
     7、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全面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经国家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是否需要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25号)的'规定,经国家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8、 如何理解对免抵税征收城建税? 
    答:根据《关于对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免抵增值税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问题的通知》(粤地税发[2002]141号)的规定:从调库的具体办法和调整税收计划任务的操作规定说明,“免、抵、退”税办法和“先征后退”办法相比,只不过是将退税环节前移,把“征、退两条线”变为“征与免、抵、退税”合一的坐支法,生产企业出口免抵的增值税额视同企业已缴纳了增值税。因此,对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免抵的增值税额应按规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9、 对免抵退税征收城建税是否与《》第三条中实际缴纳的“三税”作为城建税计税依据的规定有冲突?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是在1985年颁布,而免抵退税是在1994年起实施。对于免抵退政策与实际缴纳的关系,请参考第8条问题的回答。财税〔2005〕72号和财税〔2005〕25号文也明确了对免抵退政策征收城建税的规定。所以并不存在冲突。
     10、 申报方式和需提交什么资料? 
    答:城建税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我分局将会对需缴纳的纳税人增加城建税税种核定,纳税人每月在网上按时申报即可。纳税人申报时不需提交资料,但每年年终我分局将会与国税局进行数据比对,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纳税人提供相关资料。
     11、 城建税申报时间? 
    答:城建税申报期限为每月15日前。对于免抵税部分,为了操作简便,根据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资产货物免抵增值税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问题的通知》(粤地税发[2002]141号)的规定,生产企业可将经国税部门审核盖章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的“当期免抵税额”作为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并在次月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即外资企业应从2011年2月的征收期起对经国税部门1月审核的所属期12月的当期免抵增值税税额向主管地税部门申报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12、 上述问题中提到的文件法规是否适用于外资企业?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的通知》(国发【2010】35号)规定,1985年及1986年以来国务院及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法规、规章、政策同时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即上述问题中提到的文件法规适用于外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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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武汉商业企业增值税的5种附加税费的税率是多少?缴费基数是多少?

1、城建税7%
2、教育附加3%
3、堤防2%
4、地方1.5%
5、0.01%
1,2,3,4的基数是交到国税的增值税税额
5的基数是本月收入
另外,地税还有个印花税,看你们交不交,一般是交收入的0.03%(也有其他情况,最好质询专管员)
还要交一个个人代扣代缴所得税。
你的问题补充,我没看太明白,我猜你问的是不是怎么提本月增值税和地税?
是的话就是这样
贷方:主营业务收入(含税价/1.17)
贷方:应交销项税金(不含税价*0.17)
借方:应收账款
贷方:应付账款
借方:(工业一般是原材料,商业是库存商品)
借方:应交进项税金
应交销项税金-应交进项税金=本月应交增值税
地税就是:
贷方:其他应付款——地税
借方:税金及附加

武汉商业企业增值税的5种附加税费的税率是多少?缴费基数是多少?

6. 武汉商业企业增值税的5种附加税费的税率是多少?缴费基数是多少?

1、城建税7%

2、教育附加3%

3、堤防2%

4、地方1.5%

5、0.01%

1,2,3,4的基数是交到国税的增值税税额

5的基数是本月收入

另外,地税还有个印花税,看你们交不交,一般是交收入的0.03%(也有其他情况,最好质询专管员)

还要交一个个人代扣代缴所得税。

你的问题补充,我没看太明白,我猜你问的是不是怎么提本月增值税和地税?

是的话就是这样

贷方:主营业务收入(含税价/1.17)

贷方:应交销项税金(不含税价*0.17)

借方:应收账款

贷方:应付账款

借方:(工业一般是原材料,商业是库存商品)

借方:应交进项税金

应交销项税金-应交进项税金=本月应交增值税

地税就是:

贷方:其他应付款——地税

借方:税金及附加

7. 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计税基数是什么啊?

1、现在已经全面营改增,已经不存在营业税了。
2、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建税的税率是:市区的适用税率为7%。县城、建制镇的适用税率为5%。其他地区的适用税率为1%。计算公式应纳城建税税额=(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 适用税率。
教育费附加税率 3%,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3%

扩展资料
城建税实行分区域的差别比例税率,即按纳税人所在城市、县城或镇等不同的行政区域分别规定不同的比例税率。具体规定为:
1、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
这里称的“市”是指国务院批准市建制的城市,“市区”是指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市辖区(含市郊)的区域范围。
2、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
这里所称的“县城、镇”是指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县城、县属镇(区级镇),县城、县属镇的范围按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城镇区域范围。
3、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县属镇的,税率为1%。
纳税人在外地发生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按纳税发生地的适用税率计征城建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营改增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市维护建设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教育费附加

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计税基数是什么啊?

8. 地方教育税附加的税率是多少

地方教育费附加, 地方征收,征收率:2%

地方教育附加是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增加地方教育的资金投入,促进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事业发展,开征的一项地方政府性基金。该收入主要用于各地方的教育经费的投入补充。

2011年7月1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要求,全面开征地方教育附加,各地区要加强收入征管,依法足额征收,不得随意减免。

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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